足协应审视准入规程,适度调整强制性标准以促发展
12月25日讯,随着韦世豪等球员对中国足协公布的第二批清债名单中的部分俱乐部所谓“清债成功”提出公开质疑,2025赛季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准入审核的可信度引发了广泛关注。《体坛周报》记者严益唯撰文指出,中国足协不应将准入规程视为摆设。
根据目前执行的2018版《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我们发现许多关键程序并未按照要求进行。例如,《规程》中规定,从每年的3月15日开始申请到10月30日前完成审核。然而,自2017年底《规程》颁布以来,中国足协每年都是在赛季前匆忙宣布准入名单,而大多数俱乐部递交材料往往是在上个赛季快结束时才开始。实际上,今年3月15日之前,足协本应通知各俱乐部提交2025赛季的申请,但直到今年10月10日才正式通知,并于12月20日公示了第二批清债名单,因此预计2025年1月上旬才能公布最终的准入名单。
此外,《规程》还要求,各俱乐部需在4月10日前向地方和中国足协会提交其申請材料;6月份则由地方足会初审,通过后出具同意函,再与其他材料一同提交给中 足 协。今年7、8月份,中国足协会按《规程》的要求书面审查这些资料并实地检查。如果严格遵循这一流程,不合格或违规的信息是无法进入审批环节,即使有漏网之鱼,也能得到两个月左右时间来进行认真核查。而当前情况表明,如果不依照上述标准操作,将导致争议不断。
当然,为了给予球队解决欠薪问题的充裕时间而推迟公告也是可以理解,但这种拖延对于那些合乎规范的球队显然是不公平。因此,中国足协应该充分考虑守法团队利益,在决定延期时提前沟通,并明确新的计划及原因,以避免再次出现反复拖延的问题。如果继续忽略《规定》,草率处理存在问题队伍,这无疑会助长欠薪现象,对整个联赛长期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如果为了维护联赛稳定性,中 足 协不能完全拒绝所有存在欠薪状况的小型俱 乐 部,可以通过透明讨论适当降低一些强制性标准,比如针对小额欠款者,将A级(强制)降至B级(义务)。这样可让轻微失信者获得临时资格,同时采取警告、罚款或者扣分等措施作为惩处。这不仅减少因大量非符合条件球队被淘汰所带来的动荡,还能够尽量确保程序正义。在未来再逐步恢复高标准也不是不可行的方法。
Total, 中国足球只有秉持着严格遵循 《 规则 》,方能保证年度职 业 球 队 的 审 核 不 再 引 发 大规模争论 。